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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历史沿革
2006-8-30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Institute of Evidence Law and Forensic Science, CUPL)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北京政法学院成立的刑事侦查学教研室、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1988年经司法部首批授予鉴定权的机构之一)以及199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成立的原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等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教研室和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从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法医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单位,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从事相关领域科研、教学和法律实务活动的专门性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

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原隶属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司法鉴定领域享有盛誉。该研究所拥有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生物学、司法精神病学和文件检验鉴定研究室,年结案达4000件,司法鉴定服务领域遍布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所研究人员近10年发表专业论文300余篇,主编和参编专业著作近20部,许多研究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司法鉴定实践领域。

证据科学实验室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经2005年3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筹备申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其列为学校的“重中之重”发展项目,在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对校内现有实验室进行整合,并加大了投入,进一步加强了其研究力量。自2005年9月起,学校开始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讨将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并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协议。2005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2005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由我校申请建设的“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Evidence Science,Ministry of Education, China)”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获正式批准立项建设。该重点实验室是我校历史上第一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也是教育部迄今为止在文科院校设立的第一批两个综合实验室之一。

2005年12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第21次校长办公会对张保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组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请示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组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同时,成立由张保生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设置方案工作小组,负责提出科学、完整的设置方案。经过校内外资源的整合,研究院实现了人才集中、设备集中、地点集中,形成了独立开展综合研究的能力。
 
                                                                                                                         编辑:dan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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