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1963年8月18日出生,江苏省丹阳市人。法学博士后。健康状况良好。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专业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破产法学等。1995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10月出站,后留校,现为本校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教授、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1972年9月-1976年7月,在汤甲小学读书。 1976年9月-1980年7月,在丹凤中学读书。 1982年9月-1986年7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读本科。 1986年7月-1989年9月,在江苏省劳改警官学校教书。 1989年9月-1992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读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9月-1995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读法学博士学位。 1995年9月-1997年10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1997年10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从事教学工作。 2001年1月-2001年5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代表性成果: 一 著作 1、《证据法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律师专业(独立本科段)教材,江伟主编,本人为副主编,撰写约十万字,法律出版社1999年5月版。 2、《民事诉讼法学原理》,江伟主编,本人为作者之一,撰写六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 3、《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本人为执行主编,撰写约五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4、《新编证据法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何家弘主编,本人为作者之一,撰写约四万字,法律出版社2000年3月版。 5、《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个人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3月版,42.3万字。
二 论文 1、“论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载《法学研究》1992年第4期,约10000字 2、“论英美证据法上的证明责任概念”,载《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2期,约10000字。 3、“论英美法上的正当法律程序”,载《东吴法学》2000年特刊专号,约2.5万字。 4、“证明责任的内涵构造—兼论履行证明责任的程序保障”,载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2000年10月版。 5、“论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与证据交换----兼与我国作简单比较”,载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2000年10月版。 6、“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约1.5万字。 7、“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模式”,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二辑,约6000字。 8、“英美陪审团制度的价值论争”,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二辑,约2万字 9、“私自录音录像能否当证据”,《北京青年报》2000年11月28日。 10、“英美证据法学的历史、传统与证据规则”,载《证据学论坛》2001年第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月版,约4万字。 11、“我国证据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载《法学前沿》2001年第4缉,约2000字。 12、“中国的民事证据立法及其模式选择”,载《人民司法》2001年第7期,约6000字。 |